教師資格證培訓
一、職業介紹
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教師職業許可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師法》明確規定,凡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沒有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不能聘為教師。教師資格法定憑證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適用。
二、職業概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根據教育部規定,從2016級起,所有考生(包括師范和非師范),均需通過教師資格證書國考方能從事教師職業。即師范生也必須通過考試方能取得證書方能從事教師職業。
三、職業前景
隨著教師績效改革,教師職業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因此當前教師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和認可,成為了繼公務員之后的第二大就業熱點。
在全國,每年教師招聘人數屢創新高,就業和發展前景十分樂觀。而從事教師工作的基本前提是考取教師資格證,取得教師資格證者教師面試的機遇更大,更能迅速且成功步入教師行業。教師職業不僅擁有“鐵飯碗”的穩定優勢,而且具備收入高的突出優勢。教師的收入由基本工資、教齡工資、績效工資、特優津貼等構成,在一些大中城市,教師的收入已經逐步超越白領的收入。
四、報考條件
報考層次
報考各層次學歷要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幼兒教師
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
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初中、高中、中職教師
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五、教師資格證報考考試流程
教師資格證考普通話、統考筆試、面試三部分。
第一步:普通話。【筆試/面試報名無需普通話證,申報拿證時需要有普通話證書】
幼教科目的考生以及語文教師需二級甲等證書,普通話證書終身有效,全國通用,建議考生提前考取,各地普通話測試點可以報名。
第二步:國考筆試科目。
參加全國統一的國考科目,分為2個部分。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每年3月份和11月份左右各有一次。【小學科目: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中學科目: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第三步:面試。
國考筆試科目通過后,參加全國統一的面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