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高職院校面向民族地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我院普通類面向藏區和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以下簡稱普通類“9+3”高職單招)。
一、實施原則
普通類“9+3”高職單招采取“知識+技能”的考試辦法,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命題、單獨考試、單獨錄取”。
二、招生條件、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條件:符合四川省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藏區和大小涼山彝區“9+3”免費教育計劃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三)招生計劃:教育廳原則上按藏區和大小涼山彝區“9+3”考生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90%分別下達。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四川省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應往屆“9+3”畢業生。同時考生還應符合我院單獨招生的專業要求,所有考生均應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 考生依據中職階段所學專業,原則上根據專業大類對口,每名考生只能選擇我院的1個專業填報志愿。
2.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5月8日8:00--10日17:00登陸四川航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scavc.edu.cn)普通類“9+3”單招報名系統,考生按要求輸入相應信息,填報完成后提交。
(三)資格審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要求統一采集。考生報名結束后,學院(校)將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核準名單于5月15日前在學院(校)網站公布,在公布名單內的考生方可參加學校單招考試。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150分)+技能測試(150分),總分300分。
(二)考試內容
1.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考試內容為德育、語文、數學三部分合卷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語文60分、數學30分。參照《四川省高職院校面向藏區、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文化知識綜合筆試考試大綱》命題。
2.技能測試
學院(校)按照技能測試大綱要求對考生進行技能測試(面試)。
技能測試大綱
(三)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四)考試地點
四川航天職業技術學院廣漢校區(廣漢市航天大道155號)。
五、錄取
(一)錄取規則
1.我院(校)按照考生考試結果及分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錄取名單,藏彝區考生分別錄取。考生必須參加文化知識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2.考生錄取時以總分排序。若總分相同,筆試成績較高者排序在前;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二)有關事項
1. 擬錄取考生名單于5月22日—28日在學院(校)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院(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2. “9+3”高職單招考試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我院(校)的錄取規則和錄取分數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 考生于5月20日在學院網站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5月20日10:00-16:00,對成績有疑問需查分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到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登記查分,逾期不再辦理。
(三)免試錄取
參加普通類“9+3”高職單招的考生,在“9+3”學校就讀期間參加教育部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國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考生,以及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9+3”畢業生,可向我院(校)提出申請,免試進入我院(校)招生專業學習。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須在5月17日前向我院(校)提交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擬免試錄取考生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我院(校)的單招考試。
六、工作進程安排
(一)5月8日8:00--10日17:00,考生網上報名。
(二)5月13日—5月16日,普通類“9+3”考生資格審查,公布具有考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三)5月16日,辦理考試手續,領取準考證。
1.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必須提供符合免試條件的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含文件號的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 四川省普通類“9+3”高職單招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
2.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3.核發《準考證》地點:四川航天職業技術學院廣漢校區(廣漢市航天大道155號)圖書館。考試費130元,在考生領取準考證時繳納,應屆畢業生由“9+3”學校繳納。
4.熟悉考場。
(四)5月17日9:00-18:00,文化知識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
(五)5月20日,考生可在學院網站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5月20日10:00-16:00,對成績有疑問需查分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到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登記查分,逾期不再辦理。聯系電話:0838-5884687。
(六)5月21日,省教育廳組織對各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進行集中審核。
(七)5月22日-28日,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錄取線和擬錄取名單。
(八)5月29日前,將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具體寄發時間以學院網上通知為準)。
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院紀檢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院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三)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四)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院職工,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
(五)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六)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八、其他事宜
1. 往屆“9+3”畢業生按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繳納相關報名考試費用,應屆畢業生由各“9+3”學校在“9+3”專項就業工作經費中統一開支。
2. 普通類“9+3”高職單招錄取的學生在高校就讀期間不再享受“9+3”中職免費教育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納入高職貧困學生資助體系。
3. 考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
4. 經我院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5.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天生路155號 郵政編碼:6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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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地址:四川省龍泉驛區